频道导航 - 财经 - 股票 - 行情 - 基金 - 外汇 - 期货 - 港股 - 保险 - 银行 - 理财 - 债券 - 黄金 - 汽车 - 商城 - 股指期货 - 数据 - 专题 - 视频 - 博客 - 贴吧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奥运经济频道 >> 奥运动态 >> 正文
IOC禁止运动员扮演媒体角色魔术师曾因连线遭处罚
www.cnfol.com 2008年02月20日 15:55 体坛周报 
  国际奥委会对于博客的限令始于2004年雅典奥运会,而事实上,在博客兴起之前,对于球员扮演媒体身份的行为,国际奥委会也早有明文限定。

《奥林匹克宪章》第59条规则的附则5规定:“在整个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,任何运动员、教练、官员、新闻随员或其他已注册的参加者,决不能注册为记者或其他媒体身份或以这种身份行事。”

2004年,国际奥委会第一次将限定细化到博客,在其公布的《第28届雅典奥运会互联网指南》中,明文规定:“在奥运会期间,运动员、教练、训练员、官员不能在网站上连载在线日记,因为这些类似于在赛事期间进行报道违反奥林匹克宪章。”

历史上最著名的运动员扮演媒体角色先例是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,开幕式上,NBA球员“魔术师”约翰逊代表美国队出场,他现场用移动电话向美国NBC频道直播自己当时的感受,变相地扮演了记者的角色,以运动员的身份报道了开幕式。这一事件成为日后“反博客”的典型案例,事后,国际奥委会对其进行了公开斥责,被界定为严重的违规,同时,美国奥委会也对其进行了的处罚,认为约翰逊的行为是在以运动员的身份谋取商业利益,违背奥林匹克精神。

但2004年的《指南》颁布之后,并不完全是同意的声音。国际舆论一度认为,这样的规定侵犯了运动员的言论自由,是霸王条款。

在去年的泛美运动会期间,所有巴西运动员将不得写文字博客、更新网上相册或其他个人主页,一旦触犯将会受到取消比赛资格的惩罚。巴西奥委会解释说:“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保护比赛赞助商的权益,避免商业操纵。”

热门看盘软件: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 网摘 博采 百度】【推荐】【打印】【 】【关闭
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  加入收藏   查看评论
注意:
· 遵守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。

· 尊重网上道德,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。
       查看评论
  精品资讯          更多>>
  最新商讯
  健康指南
 
  热门推荐
  最新资讯
  企业服务
  分类信息
诚聘英才 | 联系我们 | 广告服务 | 合作伙伴 | 法律声明 | 征稿启事 | 网站地图
本站所有文章、数据仅供参考,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,风险自负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编号:闽 B2-20050010 号
《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》编号:闽通信互联网 [2008]1 号
证券资讯提供: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[证书:ZX0151]
Copyright © 2003-2008 中金在线. All Right Reserved.